江西工程学院文件
校政后字[2021]3号
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
校属各食堂:
为认真贯彻落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评字〔2021〕2号)文件精神,切实把主体责任抗起来,以务实的举措、严谨的作风落细、落实学校食堂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工作, 现结合学校实际,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加强食堂“零租赁”管理
1.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》(教发【2011】7 号)、教育部等三部门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(第45号令)有关精神,学校对服务外包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,决定今年秋季开学后,对合同未到期食堂服务外包方实行基本伙管理费全额返还,不向食堂服务外包方收取承包费、管理费。
2.要求上述食堂大餐的饭菜价格以2021年上半年价格为基础下调15%,保证基本大伙(包括馒头、米饭)、平价菜、限价菜、免费汤等伙食项目足质足量供应,以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,保障学生基本伙食需求。
3.创新工作思路,落实食堂“零租赁”管理要求,通过一元菜、限价菜、免费米饭、免费汤、节假日免费供餐等手段,将免收食堂基本伙租金节省费用惠及学生。
二、依法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或学校自办自营食堂
1.学校与食堂服务外包方合同到期后,将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《江西工程学院食堂招标管理制度(修订)》(校政后字[2020]7号)规定,引进具有一定规模、实力强、服务好的餐饮企业或聘请专业餐饮管理人员实行学校自办自营食堂,采取食堂食材统一配送、学校负责食堂维修改造和食堂水电费按城镇居民用水、用电价格收取等措施,最大幅度降低食堂运营成本。
2.今年下半年,学校将收回实验中学食堂和天工校区激活餐厅,由学校自办自营,实行“零利润”管理,让学生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。
三、实行食堂饭菜价格指导和价格公示制
1.要求各大食堂大餐荤菜每份3-4元、蔬菜每份1-2元,严禁饭菜价格随意上涨,饭菜价格如发生变化需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同意。
2.坚持阳光操作,增强公开公示透明度,食堂要定期公开饭菜价格等信息,接受师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。
3.采用发放免费用餐券、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和实行云闪付支付每人每笔减免2元左右等方式,让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实惠。
4.组织开展学生代表食堂用餐座谈会、兄弟院校参观考察用餐体验等活动,广泛听取学生食堂用餐的意见和建议。
5.在食堂门口设置学生用餐服务岗,听取、处理学生用餐建议和意见,提高学生用餐满意度。
四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
1.完善学生食堂工作问责制度,所有食堂、档口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,明确职责,全面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。
2.加强对食堂“采购、入库、留样、操作、消毒、售卖和体检”七大关口及从业人员服务能力的监管,坚持膳食科长日检、处领导周检、市局专家不定期督检和学生干部现场监督等制度,对检查不合格的,下发整改通知书,要求立即进行限期整改,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停业整顿。
江西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